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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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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内蒙古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11-29 14:1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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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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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辛辛板和章盖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PPP

2.项目计划单号:7118005594

3.采购内容呼和浩特市辛辛板和章盖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与采购需求”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申请主体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2)申请人可为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Ø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内容,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Ø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Ø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Ø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各方均须出资占股,最低出资比例不得少于联合体出资总金额的5%,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的出资不少于联合体出资总金额的51%。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家,应体现融资、运营优势;

Ø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2.  财务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若为联合体,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该资格条件)。

3.  运营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十年内(20081月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过一项单个项目处理规模不低于1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经验,且已运行一年以上(含一年)。

4.  信誉要求

申请人近三年(2015-2017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级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同时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2015-2017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5.  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组成联合体除外),否则均不予通过评审。

(2)申请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主体信用状况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申请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   申请人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20181128日至2018121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金海国际五金机电城E303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6)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复印件(如有);

注:上述资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要求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且胶装成册,并提供1份。若联合体申请,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_1219930分。

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12 199:30

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2号开标室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春华水务集团

联系人:彭淑娟

  话:0471-5187601

 

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万达广场B1811

联 系 人:李雪

   话:18813129562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

联 系 人:付冬梅

  话:0471-5988123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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