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LY201811-212的长春市绿园区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资金来自区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2.2采购预算:5800000.00元/年。
2.3招标范围:10个试点小区垃圾分类设备及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维护,垃圾的清理、运输、处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内十处试点物业小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6 质量标准:符合长城管办[2018]19号《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以及市容环卫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垃圾运输等或者具有同等含义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五楼招标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888号
联 系 人:王栋
联系电话:0431-810587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4068号
联 系 人:孔德宇
联系电话:0431-82040102
监 督 部 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电 话:0431-87605030
日 期:2018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