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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测遥感红外、紫外在线监测设备配件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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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江苏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11-30 15:2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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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遥测遥感红外、紫外在线监测设备配件采购

项目编号:ZJHX-2018)询字第03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遥测遥感红外、紫外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成于2013年,系统主要由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后交付于新材料产业园区使用,主要用于监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泄漏。

新材料产业园于20188月完成新材料产业园遥测遥感红外系统及紫外氯气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招标,运维发现部分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及错误数据,经维保单位、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现场检测排查,确认部分设备零部件及易耗部件出现损坏,急需进行更换及维修,以保障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为保证红外紫外系统正常运行,需进行相关设备配件采购。以下为遥测遥感红外、紫外在线监测设备品牌、型号,请根据设备情况提供相应配件。

红外在线监测设备品牌:BRUKER,型号:Scanning Infrared Gas Imaging System SIGIS 2 Operating Manual

紫外在线监测设备品牌:傅立叶,型号:OPSIS AR500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四、询价通知书获取信息: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208室)

  间:20181130日至2018124日,时间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13605280672

标书制作答疑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登记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12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1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益琴  高建新 

联系电话:13605280672139528572060511-88083481

联系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208

  人: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人:代玉华

联系电话:18344717996

联系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180

七、询价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前,需交纳人民币9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询价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询价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询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报价响应无效。询价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号: 13350000000623123

八、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按预算金额*1.8%。本次采购招标代理费9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询价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

九、询价响应文件份数要求:正本 1份,副本2份。

十、其他事项:

各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具体需求,合理填报各项价格,编制规范的询价响应文件,所有价格均只能作一次性报价,提交后不得更改。对本次询价的采购要求应作出明确的服务承诺。

   十一、本项目公示时限为3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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