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20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738001001
招标编号: SSICPC11809501
建设单位:东莞市常平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区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工程EPC+O项目
工程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大道、常新公园(在建)东侧,桥沥水北侧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1372600元
工程规模: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拟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式污水处理站、站点配套管网等,拟新建污水站处理总量为2000吨/日,站点配套管网总长约230米,最大管径为DN600。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发包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含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及相关工作(含联合试运转、工程保险、白蚁防治、管道碰撞分析、物探、办公各生活家具购置)、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铺底流动资金、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的EPC+O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 EPC+O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对本项目进行勘察、物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线碰撞分析、施工图审查、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项目移交运营等工作; (2)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EPC+O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施工至工程联合试运转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含环评验收、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概(预/结)算审核、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 EPC+O 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 (3) 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 (4) 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不分等级(允许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至 2019年03月25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20日15时00分 交易大厅
投标会时间:2018年12月20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交易大厅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1月30日08时30分至2018年12月0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蔡燕鹏 0769-8339997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桔园一街1号对面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翟周照 0769-22235950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工程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即 EPC+O总承包单位和项目运营维护单位)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并且明确施工方应满足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的第(2)点要求];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运营维护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 1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12、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4)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的补充通知》(建市施函[2017]24 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要求。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常平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电话:0769-83399970,联系人:蔡先生;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桔园一街1号对面。招标代理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 话:0769-22235950;联系人:翟先生;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2220313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 79 号。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2、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3、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4、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5、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8、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9、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