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濮阳市第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濮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批复;招标人为濮阳市弘康水务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满足本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可研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除臭系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处理规模为12000Nm3/h。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
2.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 30 日至 2018年12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100米学府广场A座24楼报名。
4.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时各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及营业执照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12月 20日9时00分。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100米学府广场A座24楼。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市弘康水务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中原西路高速路口北1500米第二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7739687233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100米学府广场A座24楼。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282228
电子邮箱:xhzb123@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