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HC(W)-2018-00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锟 0311-807210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商业办公楼1单元7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鹏瑀0311-85852910
采购预算金额:787165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负责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规模1万m3/d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detail#资格预审文件#_#docx#_#c2c03c93-aec2-41d4-bd73-b3b058518b5b
项目实施地点 :石家庄市长安区槐河道以北,东兆通纪念堂以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3近5年(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1个由申请人正在运营的规模为1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运作模式为BOT、TOT或BOOT);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具有此项条件。 3.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近5年(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社会资本方应证明其自身具备足够资金的实力,以满足本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最近连续三年(2015-2017年度)每年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理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7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时污水处理运营商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 3.9根据石政办发[2018]4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需在BBB(含)及以上(外地企业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信用报告》)。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于开标当日收取。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2-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2-11
时刻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登录“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本项目答疑、澄清等均通过“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6 09:30
开标时间:2018-12-26 0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货时间: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29年,若建设期超过计划工期,运营期不顺延),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给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并保证在移交时项目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项目实施机构依法选定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并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投资和建设,并负责本项目设施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2910
备注: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锟 0311-807210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商业办公楼1单元7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鹏瑀0311-85852910
采购预算金额:787165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负责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规模1万m3/d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detail#资格预审文件#_#docx#_#c2c03c93-aec2-41d4-bd73-b3b058518b5b
项目实施地点 :石家庄市长安区槐河道以北,东兆通纪念堂以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3近5年(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1个由申请人正在运营的规模为1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运作模式为BOT、TOT或BOOT);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具有此项条件。 3.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近5年(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社会资本方应证明其自身具备足够资金的实力,以满足本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最近连续三年(2015-2017年度)每年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理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7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时污水处理运营商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 3.9根据石政办发[2018]4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需在BBB(含)及以上(外地企业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信用报告》)。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于开标当日收取。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2-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2-11
时刻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登录“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本项目答疑、澄清等均通过“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6 09:30
开标时间:2018-12-26 0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货时间: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29年,若建设期超过计划工期,运营期不顺延),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给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并保证在移交时项目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项目实施机构依法选定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并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投资和建设,并负责本项目设施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2910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