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F-GB201812040170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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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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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至2020年度鹿城区山福镇、藤桥镇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项目 |
2285200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4、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8-12-05 至 2018-12-29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瓯海大厦1421室
3.标书售价(元):500元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2-29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一楼收标处(温州市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
八、 开标时间: 2018-12-29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
十一、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晓洁
联系电话: 0577-89501799
传真: 0577-89707028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瓯海大厦1421室
2、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丁启特、陈巧
联系电话:0577-56719650、0577-558839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鹿城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77-88359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