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废水、废气处理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8)0424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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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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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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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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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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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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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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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废水、废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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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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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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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成交供应商收取6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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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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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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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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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主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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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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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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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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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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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废水、废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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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废气处理设备(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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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项目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质贰年(耗材壹年)。
(2) 设备发生故障响应时间为7×24小时,2个小时内予以答复,若电话、传真解决不了问题,则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解决,一般故障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故障或需要生产厂家调配零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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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货时间: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及系统安装和调试,并交付采购方正常使用。
(2)交货地点:湘潭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指定地点。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全部设备交付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到位,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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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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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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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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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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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湘潭经开区白石东路11号
联系人:匡运芝
联系电话:0731-582222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罗婷 何水莲
电 话: 0731-58532511
传 真: 0731-53283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