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海大学江宁校区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JSHC-201811370B(AZ20180125H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836099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海大学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837871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83609955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9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原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开具),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3.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垃圾清运等相关内容。3.2垃圾运输末端处置符合政府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三节相关附表格式);(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9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转账,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910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现场勘查信息:
时间:12月12日上午9:00集合
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行政楼517室
勘查现场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13951948358
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时参加现场勘查。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现场勘查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勘查,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