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华门街道2019年垃圾分类全覆盖及平房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8-16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凤阳
项目联系电话:010671171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华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五层
联系方式:李雷010671166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凤阳0106711719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内容:为东华门街道长安街以北10个社区实行平房区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工作,涉及71条胡同、16条大街便道,保洁面积201574.6平方米提供物业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清扫保洁、绿地养护、平房区秩序维护、设施巡查、物业企业管理等全部内容。以及东华门街道辖区内12个社区实行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服务期限:1年。
项目预算金额: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壹仟捌佰叁拾玖万叁仟零贰拾叁元肆角整(RMB:18,393,023.40 )超出本项目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用途:平房区物业服务及垃圾分类全覆盖。
采购数量:1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1.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8)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投标;(9)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或保洁服务;1.2.2本次招标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1.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39.302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5日 16:02 至 2018年12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61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携带其证明材料及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