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赣州市赣县区水利局乡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站项目
项目编号:GZXJ2018-GX-G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世发
项目联系电话:079746666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赣州市赣县区水利局
地址: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塔楼4-5楼
联系方式:葛晓东159709944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赣州旭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温世发07974666678
代理机构地址: 赣县区城南大道东路2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赣州旭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赣县区水利局的委托,对其乡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站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XJ2018-GX-G004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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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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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乡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站(国产产品) |
18 |
套 |
18个乡镇圩镇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站。单个站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PH、数采仪、VPN(虚拟专用网络)等在线监测设备及站房一间12平方米(可采取简易样板房形式,包括水电),附属设备包括1.5匹来电自启冷暖空调两台(一备一用),办公桌椅一套。 |
¥50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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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人民币:伍佰零肆万元整(¥50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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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所投设备(COD、氨氮)的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 12日(5个工作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800.00,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无质疑或投诉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交一份招标代理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2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三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等;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赣州旭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赣州市赣县区水利局
地址:赣县区城南大道东路29号 地址: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塔楼4-5楼
电话/传真: 0797-4666678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5970994435
邮箱: 2017543466@qq.com
开户名:赣州旭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赣县赣东分理处
账号:14033201040003308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旭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所投设备(COD、氨氮)的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0:00 至 2018年12月12日 2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jxsggzy.cn/web/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赣州市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5.3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25.3.1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25.3.2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环保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2%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环保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环保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25.4中、小、微企业
25.4.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5.4.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5.4.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5.4.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5.5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
25.5.1 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投标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5.5.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5.6残疾人企业
25.6.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5.5.6.2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5.5.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必须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二章附件11),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5.5.6.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7 支持创新企业
25.7.1 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25.7.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