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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 本项目 不接受 未参与报名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4.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秀区长塘、南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增补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秀区长塘、南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增补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18G40592 /HCA(6)2018310GNN
三、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
青秀区长塘、南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增补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划分:A、B分标。
A分标:青秀区长塘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增补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B分标:青秀区南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增补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117.1800万元;B分标:117.180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 不接受 未参与报名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2月7日 9 时00分至2018年 12 月 13 日 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报名,否则竞标无效。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售价:/份 (¥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10000 元;B分标:10000元;
A: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6569200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B: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1959941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8日 9 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28日 9 时 30 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公告: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人:韦雅明 联系电话:5826353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吴兴红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3.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1-5826225)
招 标 人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 12月 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