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村林带垃圾清运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惠财竞争性谈判(2018)18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2.2 招标范围:花园口村林带综合整治项目垃圾清运,工程量约为1.2797万m³(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 工 期:1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清运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招标控制价:58.866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经审计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18年度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3.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自有或能够租赁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并在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一栏(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1606室;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和上述3.1~3.5项要求的全部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报名时现场查验的结果不代表评标时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层1606)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费:竞争性谈判文件费100元/份。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9:30(北京时间);
5.2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115会议室;
六、谈判有关信息:
6.1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8日9:30(北京时间);
6.2 谈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115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金桥路2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780365
8.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高先生
电 话:0371-63976168/63976198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