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采购人: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2项目名称:竹溪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可研文本制作项目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预算金额:95万元
2.5采购内容:竹溪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可研文本制作(含概算)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7质量要求:合格(附合相应规范、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或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且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即2017年度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交纳社保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前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四、采购人特殊需求:
4.1投标人必须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且承担过类似项目;
4.2投标人具备注册咨询师至少2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咨询师,技术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投标及履约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
4.3投标人须提供在本磋商公告规定的服务期内按要求完成编制的承诺;
4.4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市级区域内有常驻办公地点。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
六、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凡为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投标事项:
7.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一套(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文件,每套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7.3上述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办公电话(座机)、手机号码、邮箱等资料,图像清楚清晰可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7.4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
7.5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下午17:30。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竹溪县城关镇大峪沟路16号华春公司竹溪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常魁森
联系电话:0719-2731977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大峪沟路16号
联系人:李志雄
联系电话:0719-2725551
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