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GTCG2018045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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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服务区域 |
采购服务(单价)上限价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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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300万元/年 |
镇海区行政区域内 |
餐厨垃圾收运服务费综合单价95元/吨;油水分离器养护费综合单价0.286元/吨/月 |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年度有连续2次或间断性出现3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镇海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与之相关的作业服务,主要指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提供餐厨垃圾收集专用桶、纳入餐厨垃圾收运体系的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店铺集中处理式油水分离器养护等。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2、特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餐厨垃圾或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的相关内容及(油水分离器或餐饮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或养护)的相关内容;
(2)具备从事收集运输服务所需的车辆2辆及以上,投标时没有自备的,中标后一周内提供车辆采购合同,一个月内购入所需收集运输车辆,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替补,以此类推;
(3)在镇海区行政辖区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场地面积≥150㎡,以便停放收集运输车辆及垃圾中转等,(在投标时未设立的,应当在中标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设立,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替补,以此类推);
(4)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在宁波市应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在投标时未设立的,应当在中标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设立,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替补,以此类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14 日至2018 年 12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招标代理部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中标结果发布的媒介:(1)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hztb.gov.cn)、(2)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3)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月3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四,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于2019年1月3日9时在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四进行,投标人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
九、特别提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更新或投标人注册事项,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投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车站路28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峰;联系电话:0574-86299726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联系人: 石宗杰、傅作琪 联系电话:0574- 86279793
传真:0574-86279793 E-mail:1139547327@qq.com
十一、其他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镇海区采购办提出质疑。
十二、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采购办;
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2018年12月14日
附表:投标申请表格式
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项目名称:镇海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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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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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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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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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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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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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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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及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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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清 单 |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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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
采购(代理)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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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组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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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