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厕配套除臭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划分为一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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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名称 |
预算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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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厕配套除臭设备采购 |
996700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设备采购相关内容;
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无失信记录)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所供应货物需具备相应的检测检验报告;
7、供应商近三年应具有所投产品同类项目的相应生产、销售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购买谈判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5)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网页截图。
证件均指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如以上证件有效期已过,未考核须发证机关出具证明,证明其证件的有效性。)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每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太原市解放北路东三道巷振华培训学校院内东三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解放北路东三道巷振华培训学校院内东三层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12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解放北路东三道巷振华培训学校院内东三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解放北路东三道巷振华培训学校院内东三层
项目联系人:齐先生、欧阳雅楠 联系电话:0351-3081006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