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标段) |
分包产品名称 |
|
1 |
餐厨垃圾车(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标段),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7:23 至 2018年12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44-2号楼5号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44-2号楼5号门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16:00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踏勘回执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44-2号楼5号门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到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踏勘回执函方可报名。踏勘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上午9点-10点)踏勘地点:抚顺市东洲区朗平路虎东一街59号;联系电话:024-54786065 (踏勘并领取回执确认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