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县城)垃圾中转站设备Ⅱ采购项目已由清发改[2016]19号文件批复,采购人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市政园林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招标编号:CDZBCG-2018-1628
2、项目名称:清丰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县城)垃圾中转站设备Ⅱ采购项目
3、 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4、 采购内容:水平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等;
5、 预算金额:1200000元;
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7、 供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天;
8、 质保期: 2 年;
9、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0、采购设备数量、技术参数及主要性能特点:详见清丰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县城)垃圾中转站设备Ⅱ采购招标文件。
11、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六个月以来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投标人(投标人是经销商的,也可提供生产商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垃圾中转站设备类似业绩(须含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5、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自行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濮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puyang.hngp.gov.cn);
2、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
3、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5、公告期限:本次公告为5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月8日9时00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濮阳市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3239385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分公司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8530300051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