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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到托管账户。投标结束后,托管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到原拨付账户。
2.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3.投标保证金须至少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工作日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至下列任一账户:
(1)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1670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 9700 2016
或(2)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010944600026001477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 9707 8006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
注意:①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可以简写)!
②为避免投标人(供应商)转错子账号,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下方所投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款。
5. 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6.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392-336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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