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阳镇垃圾清运保洁及污水处理厂(站)市场运营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9.2290万元。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南阳镇污水处理厂(站)按照上级要求收回或实行ppp运行模式,污水处理厂(站)市场运营合同自行终止,南阳镇政府不向中标方支付任何补偿]。
五、竞争性谈判内容:南阳镇辖区内所有村的垃圾清运、集镇保洁、污水处理厂(站)的管理、环卫机械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殊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获取方法:
1、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7日17时30分止。
2、获取方法: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北斗小区267号2-2-807 )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文件费500元/份(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9时(注:8:30开始接受谈判响应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日,投标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9时至9时30在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十、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9时(注:8:30开始接受谈判响应文件)
2、谈判地点: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开标室
十一、发布信息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兴山县南阳镇
联系人:谭圣君
联系电话: 1354572143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北斗小区267号2-2-807
联系人:李娇
联系电话:18062381861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2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