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18-162
项目名称: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北林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北林校区
2、项目概况: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北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6-8吨。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该项目进行采购,以保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
3、质量要求: 合格
4、服务期限:三年
5、标段划分:包A(共一个标段)
6、综合服务费报价:不高于18万元人民币/年
7、报价要求: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形式,每位合格投标人均有二次报价的权利。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
2.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
4.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四、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全部留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将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如报名单位未按照上述要求参与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磋商文件出售事宜:
(一)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自2018年12月21日。
(二)购买磋商文件时间: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30, 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及电话: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4、113室)。电话:0371-56058511
(四)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五)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19年1月2日下午14:30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05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时间
公示期:5个工作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刚 联系电话:0371-56058519
采购人名称: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16118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