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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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简称 |
标项内容 |
招标人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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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污泥运输及焚烧处理 |
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 |
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焚烧处理服务,包括江南及江北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输及焚烧处理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预算价:人民币约 2524万元/二年。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核发的准许处置污泥的有效批复文件;
3、具备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核发的准许处置污泥的有效批复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8-12-20 至 2019-01-08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投标人登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网上报名后从“下载采购文件处”直接下载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1-09 14:30:00
七、 投标地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见当天大厅公示栏)
八、 开标时间: 2019-01-09 14:30:00
九、 开标地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见当天大厅公示栏)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50000.00
交付方式: 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得用现金提交,不得通过供应商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必须从供应商银行帐户汇出,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帐户之一。
(一)单位名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50162613500000235
(二)单位名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
银行账号:19245101040025216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联系电话:0577-65879515
十一、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先加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具体的办理流程详见《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办理指南》),再进行网上报名,才可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
3.投标供应商已进行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而又放弃参加投标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会员系统网上取消报名。
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投标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5.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志彬
联系电话: 0577-66805115
传真: 0577-66805115
地址: 瑞安经济开发区佳鸿芝园15幢0101室
2、采购人名称: 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
联系人: 丁女士
联系电话: 0577-658368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0577-65827570
地址: 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