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
1. 检测内容: 3#、4#、5#垃圾焚烧炉烟气二噁英类浓度;垃圾热电厂区、厂界土壤二噁英类浓度。
2. 检测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3. 检测频次:3#、4#、5#垃圾焚烧炉烟气二噁英每月各检测1次,共36次;厂区、厂界土壤二噁英年度检测一次。
4.检测指标: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
2.1.2、投标人拥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需包含有二噁英检测相关资质
2.1.3、投标人须拥有近两年(2016年12月至今)二噁英检测相关业绩合同一份,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不算在内
2.1.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1.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4日至 2018年12月28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8年12月24日至 2018年12月28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近两年(2016年12月至今)二噁英检测相关业绩合同一份,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不算在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1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
联系电话:0510-82832368
联系人: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