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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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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江苏
有效期至: 2019-01-21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12-25 17:0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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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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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项目

二、项目编号:常采公[2018]0281号

三、项目总投资:约4.69亿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推进,由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污水收集及运行维护特许经营者,并与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中标人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的魏村片区、孝都片区、安家片区、百丈片区、圩塘片区、工业集中区。

(二)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含建设期2年),自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三)特许经营范围

特许经营范围包括新北区春江镇指定范围内污水收集与管理服务。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授予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经营的权利,以使中标人取得污水管网收集服务及污水管理服务收费权。

(四)特许经营服务内容

1、污水收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现污水收集功能所必须的市政管网、泵站、截污设施及农村污水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装置设施的建设及项目管理等全部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

2、污水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管网、泵站、截污设施及农村污水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全部服务。

(五)项目进度要求

特许经营者必须服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的管理,污水收集所涉及的新建工程必须在2年内(从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以春江镇人民政府下达指令时间为准)具备收集功能或通过验收。新建污水管网及设施管理服务期从具备收集功能或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特许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有权认定特许经营者违约,并终止特许经营权,所有损失由特许经营者承担。

(六)关于工程建设事宜

本项目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后续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选择必须符合常州市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发包方式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本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时间要求紧、存续期长、不确定因素多,不允许项目出现中断和停滞,要求投标人有较强的项目运作经验,人员配备齐全、承受能力强、抗风险能力高。

(八)投标人须协调参建各方及相关利益方的关系,承担地方矛盾的协调解决及相关费用。投标人与涉及交叉施工的道路建设各方主体、各村委、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各相关部门须加强协调,协调解决存在于跨部门、跨乡镇之间的相关问题,协调因项目建设所引起的交通、环境等方面的矛盾,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不影响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进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殊资格条件:

(1)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间,供应商承接过政府委托的PPP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申请人应具备协调所涉及天然气、供电、供水、通信等综合管线相关部门处理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3、其它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投标;

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至少一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将“参与资审确认函”提交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29室,采购中心向提交参与资审确认函的供应商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2、获取时间:自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工作日9:00—17:00)

   获取地点: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29室

3、有关本次项目采购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资格预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月15日14:00

地点: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405室

八、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供应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均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8157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29室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401500010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长江北路1188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1日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项目(采购编号:常采公[2018]    号)的资格预审,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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