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附件公告全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截图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3、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至时间);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备注:(1)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第1项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bidding.org),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附件公告全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