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XJC—2018037(G)
三、采购人名称: 咸阳市水利局
地址:咸阳市人民中路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029-3813790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029-33370217
传真:029-3337021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咸阳市城乡供水管理办公室水环境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进口)及安装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咸阳市城乡供水管理办公室水环境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进口)及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 水环境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进口)及安装项目
采购预算: 785977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或加盖持证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气象质谱联用仪、两虫检测系统、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设备的授权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24 09:00:00至2018-12-28 16: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建设大厦11楼财务科(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标书时,只需携带《公司介绍信》即可。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18 09:00:00
2、投标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帝都酒店三楼)三厅
3、开标时间:2019-01-18 09:0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帝都酒店三楼)三厅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3370217
2、开户名称: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一)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4、账 号:61050163530800000601-000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