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扬尘第三方监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a) 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b)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监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c)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能力和人员;(d) 近三年(从2015年12月26日至投标截止前1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e)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f)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g)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6:00 至 2019年01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6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6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系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在线招投标项目,项目详情请至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查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