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金华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牵头人)揭阳市大地勘测有限公司(成员)
|
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人)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成员)
|
中外建华诚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人)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
|
设计服务费下浮幅度
|
50.80%
|
50.35%
|
51.55%
|
|
测量费下浮幅度
|
50.85%
|
50.55%
|
50.15%
|
|
勘察综合完全单价(元/m)
|
183.50
|
183.10
|
183.00
|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汪群力
|
潘峰
|
夏可龙
|
|
拟任设计负责人
|
庄勇钢
|
王仲程
|
姚大海
|
|
拟任勘察负责人
|
张超
|
何辉祥
|
程东海
|
(公示时间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陈克添
联系电话:0663-2267533
招投标监督部门: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