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农村生活环境卫生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8]108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4、采购预算:约200万元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招标范围:卫生整治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1.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3吨后装压缩式垃圾车采购
第二标段:勾臂车垃圾箱采购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且需具备与本次采购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第二标段须包含垃圾箱或者果皮箱的相关经营范围。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连续三个月);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 年 1月 2日—2019年1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报名。
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并提供一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清晰、完整的复印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 1月 2日—2019年1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单位(售后概不退还)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1 月 22日上午9:3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垃圾清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254105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南三环与文兴路交叉口向南1公里路东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联系人:王先生、牛女士
电话:0371-86550392
邮箱:jsdzhn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