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 购 人:卢氏县利民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坝体安全评估及渗滤液处理设备综合评估采购项目(三次)
3、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394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卢氏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坝体安全评估及渗滤液处理设备综合评估采购项目(三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
6、采购预算:¥180000.00元
7、编制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8、编制周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供营业执照);
3、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及良好的财务状况;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企业2018年8、9、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信誉良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信誉良好;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10、本项目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03日至2018年01月07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早上08:00-12:00 下午:14:00-17:30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2018年08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4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四、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并在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交者,为无效报名。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08日15时00分,地点为:中建鼎正项目管理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及谈判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曾新民
电话:13513887355
地址:卢氏县龙山路
采购人:卢氏县利民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勇
电话:13938127995
地址:卢氏县龙山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媛媛
电话:0398-2150107/0398-2150106
电子邮件:2563356216@qq.com
地址:三门峡市卢氏县东明镇东明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