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烧破碎除尘改造工程已由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东烧破碎作业区圆筒仓、中破碎间、细破碎间、筛分间、磨磁厂房、各个转运站内的除尘现状,合理确定封闭方式和除尘改造方案,满足环保要求,执行《钢铁企业超低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颗粒物排放浓度实测值小于10毫克/立方米,岗位颗粒物浓度实测值小于2毫克/立方米。总包单位负责委托资质的第三方对施工前后的粉尘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及术与管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4总承包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以后)已完成或正在承建的冶金工厂或矿山除尘新、改建项目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要求提供建筑施工及设备供货或总承包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修理修缮合同无效)脱硫脱硝总承包业绩无效。所提供业绩中至少有一项已投入运行(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3.5管理体系要求:涵盖本项的质量管理体系。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3.7如使用专利技术,需要专利所有人授权并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3.8根据《鞍山钢铁集团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方需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范围内保产作业相关方安全管理专项评价》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开展施工,如不能取得准入资格中标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9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资质文件、项目成员资质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6)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3.10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3.11投标人在完成现场踏勘后编制技术标,发包人审查通过并签字盖章后可进行商务投标,技术标与商务标一并作为投标文件上传。 3.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9-01-03 13:00:00至2019-01-09 13: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bid.ansteel.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1-14 13:30:0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2019年01月0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