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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水管及道路修复工程监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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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上海
有效期至: 2019-01-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1-09 13:4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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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磋商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规划一路雨污水管及道路修复工程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13-13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z9946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主要内容有:规划一路雨污水管及道路修复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拟沿规划一路(下盐路~航楼路)翻排新建DN1000~DN1350雨水管道798米,由北向南排入向阳河;翻排新建DN300污水管道722米,由南向北接入下盐路下已建Φ600污水管。规划一路(下盐路~航楼路)段道路配合排水工程开槽埋管进行开挖修复,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监理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规划一路

6、交付日期:监理现场服务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425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425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1-0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黑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另见其他事项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9-01-08 16:00:00至2019-01-1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 2019年1月8日 9:30:00时至2019年1月15日 16:00:00时,(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9: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需携带以上上传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现场验证。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20楼。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1-2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1-21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20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20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需上传的资料:(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证书;(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航头路1528弄18号 地址: 上海市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邮编: 201316 邮编: 200023
联系人: 罗主任 联系人: 季佳倩
电话: 68220137 电话: 60932001
传真: 68220137 传真: 6093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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