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度华漕镇无主垃圾日常巡逻看护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109-073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C20183014)
3、预算编号:12-18-z7596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华漕镇所有在建工地、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建筑垃圾外运情况进行巡逻看护,防止非法外运处置建筑垃圾,如发现未办理处置证非法处置建筑垃圾情况通知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确保华漕镇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有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服务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28.18平方公里辖区范围。(含所有市级、区级、镇级、市政道路)。
6、交付日期: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2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1-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10 16:00:00至2019-01-1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须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至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交纳文件购置费,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1-2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01月23日下午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 7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叁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9年01月17日止。2、 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纪翟路228号 | 地址: | 上海市陆家浜路88号7楼 |
| 邮编: | 201107 | 邮编: | 200011 |
| 联系人: | 沈老师 | 联系人: | 付荣、卢祖莉 |
| 电话: | 62211260 | 电话: | 021-33045877 |
| 传真: | 62211003 | 传真: | 330458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