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包含游泳池水处理及相关设备的制造);3、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以来承接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包含游泳馆或水上游乐池水处理系统及相关设备,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6.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亿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东宝区泉口路22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31号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