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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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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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一 |
城南片区 |
1 |
项 |
150万元 |
服务对象及范围:巴曹执法中队、城南执法中队、城中执法中队管辖区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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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二 |
城西片区 |
1 |
项 |
90万元 |
服务对象及范围:城北执法中队、城西执法中队、湖前执法中队管辖区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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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本项目分为2个标项(片区),为了确保2个标项的服务质量,本项目2个标项将按标项顺序依次确定2个不同的中标人。并规定:投标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项投标时,如在标项一中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标项二的中标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由高到低)的投标供应商递补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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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1-11 至 2019-01-22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09:30-11:30 ;下午: 14:3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苍南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溪镇江湾路宋桥庭院26幢3单元201室)/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www.zjzfcg.gov.cn/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02-01 09:30:00
七、投标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
八、开标时间: 2019-02-01 09:30:00
九、开标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2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1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标段一:30000、标段二:18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c)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d)报名登记表;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4、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www.zjzfcg.gov.cn)。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苍南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仕盈(135987830757)
联系电话: 0577-68803069
传真: 0577-68803069
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宋桥庭院26幢3单元201室
2、采购人名称: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77-59922502
传真: 0577-59922502
地址: 苍南县龙港镇金钗街(龙港镇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苍南县财政局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59867927
传真: 0577-59867927
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