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包括:垃圾焚烧或环保监测、环保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类似方面的专业内容;(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第三方监管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114-109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9-46466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协助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对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营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5、交付地址:详见磋商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808000.00元(国库资金:2808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1-1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4 16:00至2019-1-21 16: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2019年1月14日16:00:00时至2019年1月21日16:00:00时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现场验证并付费,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2)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复地金石湾二期46号502室。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1-25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1-25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复地金石湾二期46号502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复地金石湾二期46号502。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3)供应商须自带电脑。(4)法定代表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现场提交资料及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2. 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1号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复地金石湾46号502室 |
| 邮编: | 200540 | 邮编: | 201508 |
| 联系人: | 王健 | 联系人: | 陆顺 |
| 电话: | 57931826 | 电话: | 67227588 |
| 传真: | / | 传真: | 672275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