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铜山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仪表采购及服务项目 已由 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以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水利重点工程铜山区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区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铜山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仪表采购及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铜山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2.1.3合同估算价: 142万元
2.1.4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2 月25日 竣工日期: 2019 年 3 月21 日
2.2招标范围:采购水质COD在线分析仪3台、氨氮在线分析仪3台、总磷在线分析仪3台、总氮在线分析仪7台、管道流量计2台、明渠流量计2台、数据采集传输仪(简称:数采仪)3台、在线DO溶解氧仪7台、在线MLSS悬浮物(污泥)浓度计7台,相应的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营业执照,能够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能力; 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 9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 9 时00 分,9时00分至11时30分, 14时3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7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壹仟元整 ,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 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第三 开标室。
5.2未获取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5030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水利重点工程铜山区建设管理处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龙山路7号
联 系 人:姜大强 电 话:0516-689717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709室
联 系 人:孙梅 电 话:15050006873
2019 年 1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