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的名称:桑日县垃圾填埋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产品:碾压机、称重计量器及安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必须包含工程机械、垃圾填埋场设备)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年份提供,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近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5、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声明书;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5日 12:02 至 2019年01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写字楼8楼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写字楼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