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泉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第三方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115-117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9-6017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甘泉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第三方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甘泉路街道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至2019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1-16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21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5)企业近年财务报表、最近纳税凭据、社会保险缴纳(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可于2019年1月16日-2019年01月21日每天9:00-11:00至13:00-15:0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16至2019-01-23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售价6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1-2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1-28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
2、磋商地点: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响应方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疑问函。2、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在投标(响应)截止前在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并打印签收回执,开标时候提供。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普陀区人民政府甘泉路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志丹路125号 | 地址: | 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 |
| 邮编: | 200065 | 邮编: | 200333 |
| 联系人: | 殷颖 | 联系人: | 陈绍康 |
| 电话: | 56611615 | 电话: | 56203698 |
| 传真: | 56611615 | 传真: | 51861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