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国宏灰水分散剂、阳离子絮凝剂的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宏灰水分散剂、阳离子絮凝剂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9C017Q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国宏灰水分散剂、黑水絮凝剂,根据往年运行测算全年约需灰水分散剂350吨,絮凝剂15.2吨。因不同厂家固含量不同,此数量仅为参考,请各厂家根据装置水循环量制定全年药剂投加总用量和加药方案,供货及服务期限为12个月,报价方式为满足招标方的需要所需药剂的单价、货物量及年度总价(出卖人报出的全年药剂投加总用量为各自的封顶上限,低于其上限的,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超出上限部分的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6%)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业绩:投标方必须已经为生产过或相近或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阻垢分散剂、絮凝剂产品的生产厂家,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药剂质量问题被用户清退的不良记录。投标方必须了解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组织模式;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内,具有三家(含三家)以上同类煤气化装置(4.0MPa以上)渣水处理的实际运行业绩、使用经验以及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业绩,且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无质量问题,并且至少有两家属于陕蒙地区煤种的使用单位(至今仍在使用,使用时间不得少于一年)。须提供业主联系方式和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效果证明(盖章)。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明细、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具备供货条件,按照使用单位时间要求分批供货。供货服务期限为12个月。
交货地点: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材料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9年1月17日 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19年1月21日 18:00
5.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19年2月14日 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兖矿集团招标网(http://www.ykjtzb.com)、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dsdzx.com)、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fw.sdcqjy.com/)五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9.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入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号:91370100730680749L
备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SDYK2019C017Q)后五位。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收款账户名: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邹城支行
账 号:537900772310607
联行号:308461225299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办理CA费用,本账户只接受CA费用,不接受标书费及保证金电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杨
手机:151067788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亚敏
手机:15615672378
联系电话:0537-5391672-838
传真:0537-5303089
邮箱:15615672378@163.com
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273500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