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污水处理、环保工程或污水转运的经营范围(具备其中任何一项即可)。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4号1区31幢3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4号1区31幢3号)现场购买。服务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服务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德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毅锦街4号1区31幢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