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夏庄村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夏庄村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洛龙集采【2019】002号 HLZB-2019051
2.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夏庄村。
3.项目概况:该项目全长12622米,排水管道均采用外径315mmUPVC管,给水管道采用外径63mmUPVC管。排水管道均采用砂砾石满包,上层20cmC25混凝土封顶。雨水口均采用砖砌雨水口。雨水口内壁采用1: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至井口。
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控制价为4941002.29元。
5.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资金来源:财政补贴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供应商应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年限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开标时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打印页。
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长兴街交叉口东北角上德苑2单元1003。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报名通过的供应商,均可直接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电话: 15137983129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25520710 0379-69917800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长兴街交叉口东北角上德苑2单元1003室
监督单位: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电话:0379-63000119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