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截止时间:自发布日起第5个工作日17:00(以电子版文件发送时间及纸质版的邮戳或快递单号为准)
*获取征集文件的地点:从网上
*获取征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从网上
*征集文件售价:无
*开标地点: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满足申请指南规定条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组织均可提出申请。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机液体储罐装载VOCs产污系数修正项目公开选聘协作单位的公告
课题内容及要求:
承担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需求:①具备挥发性有机液体理化参数分析测试能力,承担单位或联合体中负责分析测试的联合体成员需具有CMA资质。②有VOCs相关监测及科研工作基础。熟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载源项核算方法及相关参数选取,开展过相应核算工作。
承担单位开展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载的VOCs产污系数校订工作,开展包括不同类型储罐、装载等产污系数的校对,通过开展现场调研、补充采样监测分析、资料收集等,开展油品理化参数补充、修订,储罐基本参数校核,并补充完善末端治理设施收集率和去除效率等工作。
(一)验证、核实、修订目前已有的产污系数和排放量核算方法,补充完善普查过程中新发现的物料、储存方式等相关参数的VOCs产污系数;
(二)补充完善末端治理设施收集率和去除效率;编制完成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载VOCs产污系数和排放量核算方法手册(修订版);修正后的产污系数需满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核算的相关要求;
(三)协助评估中心针对普查数据,开展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载VOCs产排污数据审核、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评估中心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情况不定时采取抽测的方式验证承担单位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对存在异议的数据(非正常数据),承担单位需重新报送,完善数据的有效性。
考核指标:
(一)校核已有产污系数和排放量核算方法。
(二)开展现场调研,补充油品理化参数(包括部分油品的雷德蒸气压、5%和15%馏出温度、油品密度、气相摩尔分子质量等)、储罐基本参数系数选取和末端治理设施收集率、去除效率,并提交监测报告。
(三)编制完成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载VOCs产污系数和排放量核算方法手册(修订版)。
(四)初稿编写完成后,针对总课题需要,根据专家要求,配合评估中心对产污系数数据库进行修改完善。原则上于2019年3月完成最终产污系数数据库建设及数据上报工作,并于后期根据评估中心提供模板编写VOCs产排污数据审核、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报告。
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普查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中的相关工作,在2018年有机液体储罐装载产污系数及排放量核算方法建立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拟于2019年持续开展补充监测、企业样本抽样复核、系数校核、成果总结等深入的工作。为更好落实开展这项工作,评估中心对协作单位进行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协作单位都可以参加遴选。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满足申请指南规定条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组织均可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自发布日起第5个工作日17:00(以电子版文件发送时间及纸质版的邮戳或快递单号为准)。具体事项参见申请指南。
联系人:王赫婧、庄思源
联系电话:010-84757180
电子邮箱:petro@acee.org.cn
相关附件:
附件1: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2: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3:项目申请函(模板)
附件4:评分标准
二、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9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