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中“★2、垃圾压缩箱配置数量及参数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垃圾压缩箱配置数量及参数”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承诺函):(1)容量为18立方米的翻斗式水平垃圾压缩箱,数量:3个;(2)容量为18立方米的挂斗式水平垃圾压缩箱,数量:3个。”修改为:“★2、垃圾压缩箱配置数量及参数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垃圾压缩箱配置数量及参数”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承诺函):(1)容量为12立方米或以上的翻斗式水平垃圾压缩箱,数量:3个;(2)容量为12立方米或以上的挂斗式水平垃圾压缩箱,数量:3个。”。
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的“★3、中标供应商须为本服务项目配置不少于以下作业机具及设备(投标人需提供“作业机具及设备数量及参数”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承诺函)”中“(1)25吨勾臂车(8个后轮),数量:1辆;”修改为:“(1)25吨或以上的勾臂车,数量:1辆;”。
四、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商务评分”的“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情况(25分)”中“4、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汽车驾驶员,等级:中级或中级以上)的得6分。”修改为:“4、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机动车驾驶员或汽车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等),得6分”。
五、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商务评分”的“作业机具及设备投入情况(20分)”中“1、提供多一辆25吨勾臂车得8分,此项满分8分。”修改为:“1、提供多一辆25吨或以上的勾臂车得8分,此项满分8分。”。
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调整如下: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更改为:2019年02月20日上午10:00时。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更改为:2019年02月20日上午9:30时至10:00时。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更改为:2019年02月20日上午10:00时。
七、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0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高小姐 | 联系电话:0750-327023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0-3728197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9号之三2幢 |
| 联系人:阮飞 | 联系电话:0750-3270102 |
| 传真:0750-3270110 | 邮编:529000 |
| (三)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潮连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潮连青年公路83号 |
| 联系人:林自强 | 联系电话:0750-3728202 |
| 传真:0750-3721150 | 邮编:529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