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扶贫安置点污水治理EPC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18]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其他投资,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扶贫安置点污水治理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扶贫安置点污水治理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张湾区西沟乡9个村(黄土村、相公村、东沟村、沙洲村、过风村、西沟村、长坪塘村、白石村、岳竹村)53个安置点及周边村民居住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对西沟乡53个精准扶贫易迁安置点及周边村民居住区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与整理,设施包括庭院式污水处理系统、人工快渗一体化设备及检查井、污水管网等。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长坪水库以上安置点出水标准按照水源保护区要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5年内的免费运营维护。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竣工验收及运营等实行全过程管理服务,确保达标排放。为保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准确和完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取得相关数据(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投资估算总额:约1300万元。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环保验收满足现行国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需具有省建设厅培训合格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污水处理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类设计(提供设计合同)、施工(提供合同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业绩各一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施工方提供各自在本项目中所承担任务的相应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5、2016、2017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3.5 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3.6投标申请人近5年(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经各级人民法院冻结、查封等案件事实;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01月24日至2019年01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相公村 地 址:十堰市人民南路83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谢熠 联 系 人:朱大虎
电 话:134071818688 电 话:13197367685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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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