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博望区东部污水处理厂场地回填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发改秘【2011】135号)
招标人
马鞍山市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机构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博望区东部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 博望区东部污水处理厂场地回填工程,其中挖方26752 m?,填方26752m?。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2 月 1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5 年 3 月 2 日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526353.87 元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
按项目控制价下浮25%即为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成交价为:394765.40元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 、投标人须是《2014-2015年度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零星项目预选承包商库》的库内 土方 类别的企业。
2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报名方式
1 、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5 年 2 月 9 日, 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 网上报名 ,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zbw( 网上报名后,直接从网上下载相关材料 ) 。
2 、报名不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3 、报名截止时间: 2015 年2月9日下午17: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贰仟元招标服务费。在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并交纳招标服务费,中标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比选登记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比选登记截止时间: 2015 年2月10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2 、比选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第四开标室 (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3楼)
参加比选
须知
1 、参加比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比选现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交易员证原件到比选现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比选现场的除外)。
注:上述二条须全部满足,若有一条不满足,则不得参加比选。
比选办法
由发包人或招标机构在合格的已登记的比选单位中随机摇号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按照投标单位递交 授权委托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顺序 进行编号,一个投标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将所有比选单位登记对应的号码放入摇号机。
(3)由发包人或招标机构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马鞍山市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 马鞍山市博望区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 张敏
电 话: 0555-6778301
传 真: /
招标机构: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 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4楼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陈骏、文露
电 话: 0555-5200338 、5200337
传 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