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清丰县黑臭水体治理河道保洁服务”,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理机构为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丰县黑臭水体治理河道保洁服务;
2.2 采购内容:河道长度:马颊河6千米(省道101至孟德大道段,由水利局负责保洁的硬化段除外)、北环沟1千米(由水利局负责保洁的硬化段除外)、西环沟0.3千米、大屯沟1.4千米、韩村沟1.6千米、程园沟1千米、固城沟2.2千米、张草沟0.4千米,长度共13.9千米。
2.3 采购编号:QC[2019]-002
2.4 预算金额:86.9万元,已落实;
2.5 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2.6 服务期限:委托管理期限3年;
2.7 服务质量:达到考核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市政工程;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3个工作日期间),将加盖企业公章网页打印截图附入响应性文件。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不需要报名,不需要注册。
4.2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9 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30日(本公告3个工作日期间)。
4.3文件下载网站:
请投标申请人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的公告内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4.4投标人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采购活动公告期(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谈判文件内容。
5.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北京时间2019年 1月31日下午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
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谈判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66805
地址:清丰县春晖路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639324777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B座8楼
本采购项目“清丰县黑臭水体治理河道保洁服务”,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理机构为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丰县黑臭水体治理河道保洁服务;
2.2 采购内容:河道长度:马颊河6千米(省道101至孟德大道段,由水利局负责保洁的硬化段除外)、北环沟1千米(由水利局负责保洁的硬化段除外)、西环沟0.3千米、大屯沟1.4千米、韩村沟1.6千米、程园沟1千米、固城沟2.2千米、张草沟0.4千米,长度共13.9千米。
2.3 采购编号:QC[2019]-002
2.4 预算金额:86.9万元,已落实;
2.5 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2.6 服务期限:委托管理期限3年;
2.7 服务质量:达到考核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市政工程;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3个工作日期间),将加盖企业公章网页打印截图附入响应性文件。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不需要报名,不需要注册。
4.2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9 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30日(本公告3个工作日期间)。
4.3文件下载网站:
请投标申请人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的公告内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4.4投标人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采购活动公告期(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谈判文件内容。
5.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北京时间2019年 1月31日下午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
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谈判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66805
地址:清丰县春晖路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639324777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B座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