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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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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浙江
有效期至: 2019-02-27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2-01 14:1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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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ZGSSZ2019-0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嵊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服务 1 8531875 1.1 嵊州市垃圾填埋场位于剡湖街道青猪山岙,距市区约9 km。三面环山,谷口较窄(有利于筑坝),高差较小(可填埋高差约为90 m),且坡度较缓。总占地约18.86万m2,库容273万m3,设计日处理平均规模480吨/天。 1.2 投标人能力要求 具备有填埋场运营及维护能力和相关经验的企业。 1.3 运营规模:生活垃圾填埋量850 t/d。 1.4 运营期限:1年,根据嵊州垃圾焚烧厂建成投运时间,可适当延长运行期限,最多不超过半年。 1.5 运营地点:嵊州市。 本项目按单价报价,最高限价27.5元/吨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5、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1-31 至 2019-02-12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0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二楼招标采购部 

3.标书售价(元): 500(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报名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2-22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二楼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2-22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二楼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嵊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100000 嵊州农商银行城东支行 201000188101963 转账 按项目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7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招标文件附件18)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思琪 

联系电话: 15267511791 

传真:  

地址: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嵊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施叶亮 

联系电话: 0575-83123566 

传真:  

地址: 嵊州市东圃北路7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 王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83031142 

传真:  

地址: 嵊州市国资大楼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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