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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站关于垃圾清运运输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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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江苏
有效期至: 2019-02-16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2-13 15:0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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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招标项目编号:SZRQ2019-XC-G-002

二、招标项目需求: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环境卫生管理站所需的垃圾清运运输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390元/车(按实际清运车数计算)

四、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要求:

(一)垃圾清运内容:

采购内容

预计日产垃圾量

车辆

车载容量

垃圾填埋场

垃圾清运

250

≥8辆(见下列要求)

3块压缩垃圾,每块尺寸:2*1.8m

七子山填埋场

1、总体要求

1.1黄埭镇环卫站压缩站内的生活垃圾压缩后转运至苏州市七子山终端处理。

1.2当班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车辆配备及作业时间不低于作业任务量清单中的要求。

1.3按采购人要求在每月2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工资和加班费发放、车辆信息、垃圾清运量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

2、人员及车辆要求

2.1驾驶人员要求:人员要求11人(每辆车配备一名驾驶员,三人轮休顶岗), 男50周岁以内,苏州本地户口可在55周岁以下(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驾龄5年以上,须持有A2或B2准驾车型。

2.2管理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1名、车队长1名、内勤1名、车辆维修工1名。

2.2.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定环卫管理经验,并在本项目实施所在区域有固定住所。负责各级单位主持协调工作及内部行政管理、考核,制度执行。环卫作业期间项目负责人更换必须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

2.2.2车队长主要负责车辆调度管理,保证公司车辆的正常运作。

2.2.3内勤主要负责车辆用油、垃圾申报处理登记、事故处理、人事考核等事项。

2.2.4维修工主要负责车辆维修,保证及时排除车辆故障。

2.3投标人承担所有环卫驾驶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保险和意外险)。

2.4投标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5环卫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分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2.6每天9:30召开晨会:(1)就当天的作业进行点评、(2)进行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

2.7各类垃圾清运车辆配备满足作业任务量清单中的最低数量,采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环卫专业车辆。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并具有车辆保险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2.8至少提供总质量15.8吨以上自卸封闭垃圾车8辆。

3、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3.1通用标准

3.1.1作业人员统一着装。

3.1.2作业人员无拾荒行为,无聚堆闲聊、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1.3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占道等作业扰民问题。

3.2垃圾收集清运质量标准

3.2.1垃圾收集作业做到车走地净。

3.2.2垃圾收集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

3.2.3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采用专用车辆专门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垃圾填埋场,沿途做到密闭运输,不得抛撒滴漏。

3.3垃圾清运作业时间:凌晨2点-上午9点30分、中午12点-下午5点

3.4目前在黄埭范围内有两个垃圾压缩中转站,其一位于黄埭,另外一处位于东桥。

4、垃圾装运车操作规范

4.1垃圾装运车进入垃圾压缩站装运垃圾时应谨慎操作,小心驾驶,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倒车时注意车后情况,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绝对禁止有人在车厢结合部,要待人员离开后再进行操作驾驶车辆。以防人身机械事故的发生。

4.2垃圾装运车在到达装运位置前应事先打开后箱挡板门并开启到规定位置。

4.3装运垃圾时应待压缩垃圾箱体升到固定位置,听从现场人员的指令。慢慢地与箱体合拢,进行垃圾装运。

4.4垃圾装上开离压缩机后,关闭后箱门,锁紧操作到位,检查确认车厢门是否关好,方可离开。

4.5倾倒垃圾时,应小心谨慎操作,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4.6每次运完垃圾,应及时清洗车辆,保证车辆的整洁。

5、突发事故、紧急情况(节假日、恶劣天气等):

5.1遇雨雪天气时,应及时更换车辆保险装置,配备相应的人员防护用品。

5.2配备代班车辆和人员,以便作业车辆因故障或发生事故,不能正常作。

5.3遇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时,应及时汇报环保所经批准后停止作业。

6、综合要求

6.1所有作业工具必须统一标明“黄埭清洁”。

6.2应根据规定规范配置垃圾清运车、禁止用农用车和拖拉机替代。

(二)相城区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

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投标承诺,采用社会监督和环卫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环卫服务外包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详见下表(下称考评细则)对中标人的作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1、作业质量考核

1.1考核小组对作业质量实行月度考核,每月从合同中扣除考核金额。

1.2作业质量考核扣分采取累计制。

2、社会监督

2.1一般信访来电、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单、黄埭镇政府信息平台派单、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反映中标人责任范围内的环卫事件。

2.2中标人责任范围内工作不到位,受到市长热线投诉、媒体曝光、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的,经查对核实,对照考评细则视情节按1~5倍扣分。

3、环卫部门专项考核

环卫部门在日常巡查考核中发现的中标人责任范围内的环卫事件,以书面形式书面通知中标人及时整改落实,并按处置考评标准考核。

4、奖惩措施

环卫部门每月对清运公司进行考核,对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当月考核扣分超过十分的,或重大活动期间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作违约处理。

5、相城区环卫服务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评分细则

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

未统一着装扣1分/人。

作业人员在压缩站装运垃圾时,应遵守本单位压缩站规章制度,服从调配。

发现扣1-2分/起。

作业人员在清运垃圾时,应及时检查车况,严禁出现抛洒滴漏现象。

发现一次扣1-2分。

作业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得遮挡公司名称、号牌,不准装载与车辆不相符的物品。(遵守交通规则)

发现不符扣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第三次扣10分。

尊纪守法、作业文明,安全行车,不得出现闯红灯、抢道等行为,一旦出现居民投诉、数字城管投诉、或七子山终端通报,将进行处理。

发现一次扣1—2分,第二次扣3分,第三次扣10分。

遇上级检查、庆典等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及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作业质量。

未采取措施扣1-2分/次,保障措施不到位扣2-4分/次。

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第一次清运时间:2:00—9:30,第二次清运时间:12:00—17:00。

垃圾漏清扣1分/次,延时完成扣1分/次

车辆考核

作业车辆统一安装导航系统并联网。

未安装导航的车辆上路发现一次扣6分。

正常运转的车辆,一定要保持车况良好,作业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如因个人问题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运转或及时修复的,扣5-15分

作业车辆由于故障或发生事故,其它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作业,清运公司应及时调度。

未及时处理扣1分/次。

由于天气原因停止作业时,清运公司应向环卫所汇报后由环卫所批准后通知暂停作业。

未汇报一次扣1分。

车辆作业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尽量避让,减少作业时对行人车辆、商铺、公共设施等的损坏或影响。

如发现上述情况一次扣1分,并由清运公司负责处理造成的影响。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相城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相城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招标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保证金。供应商携带本票、汇票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或公证处,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19日。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3月5日13:00-13:30止(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13:30整(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3月5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凌、卞玥霏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276332/67318285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万达广场C栋2201室

2、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人:尤敏杰

联系电话:18550119605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

十、关于质疑的相关要求:

质疑接收人: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卞玥霏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或邮寄

质疑联系电话:(0512)67276332

质疑要求: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0512)67591006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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