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部生态新区配套建设工程交通信号灯及垃圾箱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2220190200004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本国产品。本项目主要内容对1、津二路与水库北路、津二路与水库南路、津五路与水库南路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三处;2、计划在南部生态新区安装约420个垃圾箱;具体的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 1 |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时按要求提供)。(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交通部或公安部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监测报告,报名及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五)投标人近三年(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4.700000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2月25日8时30分至2019年3月1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东三路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房间)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二)国家交通部或公安部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监测报告(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自2018年1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9年2月25日 至 2019年3月4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22日9时0分至2019年3月2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2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盖鸿伟 联系方式:18366942111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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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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